一、复试对象:取得推免生资格,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报考机电工程学院相关专业志愿且被审核通过的的推免生。
二、复试组织:成立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推免生复试及拟录取结果审核上报工作。成立学院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监督小组,负责推免生复试工作全程监督及异议受理。
复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根据实际情况由学科方向成立面试小组,负责制定本学科方向面试评分标准,对推免生进行专业知识、英语水平、综合素质等的考察,并给出面试成绩。
三、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推免资格认定的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四、拟录取结果上报
根据复试成绩进行排名,按照校研究生院所发布招生目录中的推免生名额和类别,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结果,并根据校研究生院要求上报。
五、其他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机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机电工程学院
2021年9月29日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