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一)验收范围:2014年度及以前立项且实施完毕的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
(二)中期评估范围:2015年度立项实施的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
二、验收和评估方式及时间安排
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实行会议验收和现场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科技厅委托各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的验收及中期评估工作。验收和中期评估拟于2016年5月底前完成。请于5月30日12:00前将所需材料报送至学院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hnndjdxy@163.com。
三、工作程序
(一)验收程序
1.成立专家组,召开验收会议。聘任熟悉项目情况的技术、管理和财务专家5-9人组成专家组,设组长1名,组织召开验收会议。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审阅有关材料并进行质疑答辩。
2.由项目主持人负责汇报。如若项目主持人无法参加,需做出书面说明;原则上使用多媒体(PPT)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
3.汇报内容主要包括:结合《项目申请书》、《项目预算申报书》汇报项目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取得成绩及经验、存在问题与建议等方面。
4.实地考察。专家组在听取汇报、审阅材料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可对项目实施地或示范基地等进行实地考察。
5.形成意见。专家组合议形成项目验收意见。
(二)中期评估程序
参照验收程序进行。
四、验收和中期评估材料
项目验收会议(或中期评估会议)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如下:
(一)验收材料。《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验收表》(见附件1)、《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见附件2)、《项目申请书》和《项目预算申报书》复印件及相关附件(原则上应保证一套材料为原件)。
(二)中期评估材料。《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中期评估表》(见附件4)、《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中期进展情况报告》(见附件5)、《项目申请书》和《项目预算申报书》复印件及相关附件(原则上应保证一套材料为原件)。
验收会议(或中期评估会议)使用的材料,需为与会专家每人提供1套,暂不用正式装订,可用铅笔统一编排页码。
五、要求
(一)学校将对验收和中期评估准备工作进行监督,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验收和评估材料复核,对不通过(或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项目如不能按期验收,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预定完成时间之前,按项目原申报程序向省科技厅做出书面报告,并提出延期验收申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三)经验收和中期评估后的项目,需按照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材料修改完善,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由项目主管部门于7月15日前报送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同时需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具体份数如下:
1.验收材料
①《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验收表》单独装订、一式1份(结项审查完毕后将返还项目承担单位);
②《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项目申请书》、《项目预算申报书》复印件及相关附件等(原则上应保证一套材料为原件)依次顺序装订的合订本一式1份;
③《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验收汇总表》(见附件3),由主管部门填写,一式2份。
2.中期评估材料
①《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中期评估表》一式1份;
②《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中期进展情况报告》及相关附件依次顺序装订的合订本一式1份;
③《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中期评估汇总表》(见附件6),由主管部门填写,一式2份。
附件1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验收表.doc
附件2 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doc
附件3 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中期评估表.docx
附件4 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中期进展情况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