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和教学工作进程,现将我校2013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日程安排
1、10月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完成本学期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课程学习、开题报告、实践研究、中期考核等)及论文、成果发表审核工作。
2、10月14日,学院报送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汇总表(附件3)、论文送审申请表(附件4)、学位论文简装本(博士3份、硕士2份)和论文电子版等。学位论文按照《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打印格式要求》进行,盲审论文需隐去作者及导师所有相关信息。
3、10月28日,学院报送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1)及研究生发表论文、成果审查汇总表(附件2),博士研究生需报送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SCI或EI检索证明等。
4、11月4-17日,组织检查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及论文、成果发表审核工作。
5、11月20日前,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
6、12月15日前,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等。
7、12月16日,学院报送院学位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人员的表决结果。
8、12月下旬,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需送盲审的研究生包括博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需送盲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须参加学位论文盲评的研究生,无论何时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在答辩前,必须通过盲评。学位论文盲评前,需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学位论文总文字复制比博士不高于10%、硕士不高于30%。
2、盲评结果一般在论文提交一个月后反馈。评阅结果分三档:A同意答辩、B修改后答辩、C不同意答辩。评阅结果(博士学位论文3份、硕士学位论文2份)均为B以上,视为通过;评阅结果中有1份为C者,增评2份后均获B以上,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程序同前);若两次盲评均未获通过,则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3、各学院须严格按照《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手册》相关文件要求,坚持标准,认真组织,统筹安排,按时上报有关材料(过期概不受理),确保本学期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
4、请各学院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相关研究生及其导师,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并加强答辩环节的质量监督和检查。
附件3: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汇总表.xls
附件4: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doc
附件5: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打印格式要求.doc
研究生处
201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