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河南省科技厅通知,为积极推动国际科技合作,集聚全球创新资源,决定开展2015年度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申报工作,请我院教师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省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与国际知名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合作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
二、申报要求
通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研究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难题,打造新兴产业,振兴提升传统产业,支撑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1.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国际科技合作能力、科研条件和研发实力,同等条件下,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省国际联合实验室优先申报;合作外方应为境外设立/注册的大学、科研院所、企业等,不包含港、澳、台(但可作为中方联合申报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或较高的科研水平。
2.具有项目合作协议。前期基础条件较好,项目申报单位与外方合作伙伴有良好合作基础,应事先确定各自对合作项目的投入、分工及成果分享方式等并签署书面项目合作协议或意向书。
3.项目实施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登录网络申报系统填写项目申报书,并由系统打印生成纸质材料。
2.科技处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提交,并上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
3.项目预算申报的填报和审核按照《关于201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申请人登录:项目预算书实行网络申报,预算评审以网上资料为准。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
1.请于2015年2月2日前报送系统打印生成申报书一式三份到院办。
2.预算书只进行网上填报,暂不报纸质材料,“二上”阶段报送正式的纸质预算书。
一、申报对象
我省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与国际知名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合作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
二、申报要求
通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研究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难题,打造新兴产业,振兴提升传统产业,支撑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1.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国际科技合作能力、科研条件和研发实力,同等条件下,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省国际联合实验室优先申报;合作外方应为境外设立/注册的大学、科研院所、企业等,不包含港、澳、台(但可作为中方联合申报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或较高的科研水平。
2.具有项目合作协议。前期基础条件较好,项目申报单位与外方合作伙伴有良好合作基础,应事先确定各自对合作项目的投入、分工及成果分享方式等并签署书面项目合作协议或意向书。
3.项目实施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登录网络申报系统填写项目申报书,并由系统打印生成纸质材料。
2.科技处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提交,并上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
3.项目预算申报的填报和审核按照《关于201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申请人登录:项目预算书实行网络申报,预算评审以网上资料为准。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
1.请于2015年2月2日前报送系统打印生成申报书一式三份到院办。
2.预算书只进行网上填报,暂不报纸质材料,“二上”阶段报送正式的纸质预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