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受聘副教授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同时申请人应为我校省级一级重点学科骨干成员,具有过硬的业务能力和突出的科研业绩,如曾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第一作者发表SCI索引论文等。
二、申报名额
学院向学校推荐限报1名。
三、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14日前报科技处。经评审,确定上报的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10份及电子版于6月17日报送科技处。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