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处现接到河南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文件《关于申报2011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豫外组办【2010】8号),2011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 出国(境)计划应包括团组名称、出访任务、出访人员、出访时间、前往国家(地区)、邀请单位和经费来源。
二、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其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各单位在制定出访计划时,应同时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三、 省属各大专院校、省属企业等企事业单位,仅申报本单位省管干部因公出国(境)计划。
四、 申报的因公出国(境)计划,经省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执行。在申报出国(境)计划时,要分别对市厅级团组和县处级团组进行分类编号,报批出国(境)团组任务时,应在出访请示件中注明团组编号。
五、 因公出国(境)计划应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并附表,附表应按Excel电子表格制作),于2010年12月17日前报送校国际合作处。
联系人:赵九阳
电话:63555639
附件:因公出国(境)团组计划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