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安排意见》(教资助〔2014〕282号)文件精神,现就201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在校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评定比例及奖励金额
博士研究生:2012级、2013级评定比例为70%,奖励金额为5000元/生。2014级评定比例为70%,奖励金额为10000元/生。
硕士研究生:2012级、2013级评定比例为30%,奖励金额为4000元/生。2014级分两个等级,一等奖评定比例为40%,奖励金额为8000元/生;二等奖评定比例为50%,奖励金额为4000元/生。(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
三、评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异。
3、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注重自身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培养,潜心学习与科研,并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
4、具有集体主义意识、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受到校级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者;
5、本学年没有交清学费者。
(三)其它
1、2014年入学的2013级推免生辅导员不参评,直接认定,占2013级名额,输入2013级信息库。
2、在学制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留学或国内外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期间内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因休学、保留学籍、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3、硕博连读研究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博士阶段第一年直接认定为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直博生第一年直接认定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推免生第一年直接认定获得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各学院依据以上基本要求,以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学研究成果、综合表现为基本条件,科学合理地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指标体系。一年级侧重于入学成绩,二年级侧重于学业成绩,三年级侧重于科研研究成果。对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评审细则确定后,需向本单位全体研究生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后启动评审工作,并报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四、时间安排
1、10月1日-9日 研究生个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2、10月10日-17日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初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河南农业大学201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正反打印)、《河南农业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河南农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及电子版交研究生处。
3、10月17日 各学院完成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中所有获奖博士和2012级硕士、2013级硕士、2014级硕士一等奖以及部分二等奖获奖研究生有关信息的网上填写与提交工作。
4、10月18日 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学院申报情况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
5、10月19日 学校对各学院网上提交的获奖研究生有关信息进行审核并上报。
四、上交材料及要求
推荐材料要规范,所有纸质材料统一使用标准A4纸。
联系人:李红娟 庞姗姗 电 话:63558906
Email:495032748@qq.com
研究生处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