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安排意见》(教资助〔2013〕815号)和《关于评选河南农业大学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定对象
规定学制内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在博士或硕士培养学制期内各只能获得一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奖励名额
根据学校关于《关于评选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博士研究生名额共5人,在全校范围内评选。我院硕士研究生奖励名额为2人。
三、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2万元。
四、评定细则
博士研究生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评选;硕士研究生提交申请后,由学院根据研究生的综合成绩进行评定,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综合表现(10分)+ 学习成绩(30分)+ 科研业绩(60分)
1、综合表现(满分10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分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分
(3)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良--- 2分
(4)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活动---2分
(5)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学术文化节、运动会、晚会等活动---2分
注:如果满足某项要求中的多项条件,分数不重复计算。
2、学习成绩(满分30分)
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分,其中学位课程权重为70%,选修课程权重为30%,具体计算公式:
M-------表示研究生的学习成绩评分
Ai------表示研究生第i门学位课程的考试成绩
Bi------表示研究生第i门课程的学分值
Ci------表示研究生第i门选修课程的考试成绩
n-------表示研究生当年的考核课程门数
3、科研业绩(满分60分)
(1)以有效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5分
以有效作者身份在一级学报上发表论文,或期刊论文被EI收录---每篇10分
以有效作者身份发表论文被SCI收录---每篇15分
(2)参与申报实用新型专利已获授权---每项2分
参与申报发明专利已获授权---每项4分
(3)参与著作编写---每部5分
(4)参与科研项目实施---每项2分
所参与科研项目通过成果鉴定---每项5分
所参与科研项目获得科技奖励---每项8分
(5)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且论文被会议收录---每次5分
(6)参加省级科技竞赛---每项2分
参加省级科技竞赛并获奖---每项5分
参加国家级级科技竞赛---每项4分
参加国家级科技竞赛并获奖---每项8分
注:1.科研业绩总分为各项分数累加,总分超过60分的计为60分;
2.有效作者即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3.参与科技竞赛以最高等级为准,不重复计算。
所有科研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研究生管理系统在线打印成绩单一份; 2.已发表的论文应附原件及刊物封面、目录与论文首页的复印件;3.已录用但尚未发表的论文要附论文全文复印件与录用通知原件及汇款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参与项目调研需附调研报告,项目实施要有项目任务书或其他证明材料;5.参加学术会议、科技竞赛需附会议通知或其他证明材料;6.各类奖项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7.著作编写需提供已出版的著作及有关页复印件,专利申报需附专利证书及复印件。
五、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
组 长:赵民善 徐广印
副组长:张 华 焦有宙
成 员:刘圣勇 余泳昌 胡建东 何予鹏 王燕萍 刘新萍 屈哲 冉云亮 路朝阳
六、评选时间安排
1、9月28日-29日 研究生本人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向所在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9月30日 学院组织申请人在全院范围内进行申报竟讲。
3、9月30日-10月8日 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研究生申请材料,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填写《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汇总表》、《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连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博士研究生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报研究生处。
4、10月9日-13日 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申报材料进行审定,确定获奖名单;对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推荐材料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
5、10月14日 学院完成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获奖研究生有关信息的网上填写与提交工作。
6、10月15日 学校对各学院网上提交的获奖研究生有关信息进行审核并上报。
七、上报材料及填写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
2、《XXXX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A4纸打印。博士研究生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工整填写,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4、“出生年月”要写成 ××年××月,“入学时间”为××年9月。
5、“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
6、“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人必须是申请者的辅导员或导师。
7、“评审情况”由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填写,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8、“基层单位意见”须由各学院主管领导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9、表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以私章代替。申请表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或扫描件。
10、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送材料不予接收。
八、其他要求
1、学院将严格按照评选时间安排进行,以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2、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若有弄虚作假和奢侈浪费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获奖资格,追缴已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违反法律法规,受各类行政或法律处分者;违反学校研究生管理相关规定,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无故不参加学校和学院要求参加的大型集体活动者。
机电工程学院
2013年9月27日
附件2.XXXX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doc
附件3.XXXX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doc